一路向西,这竟是石佛最后的衣钵

2016-12-19 13:01:02 直播吧 {{info|html}} {{advert|html}}

一路向西,这竟是石佛最后的衣钵

一切的结局似乎早已注定。

以手指天,叩问苍穹,一路向西,这竟是他的谢幕。

西部半决赛,G6,第三节罢,马刺落后雷霆26分。

这帮老家伙们发现,他们始终无法匹配上杜兰特、威斯布鲁克的强度,甚至搞不定伊内斯-坎特。

垃圾时间,老米勒换下了帕克、“人类蠕动精华”换下了莱昂纳德,蒂姆-邓肯却一直留在场上,他竟然打满了第四节。

他最后一场比赛的数据,定格在了19分5篮板,纯属巧合。

静默无声,重剑无锋,心如止水,猝不及防,却合情合理,这竟是他独有的方式。

时至今日,他无形的伟大终于被“合法化”,他的“21号”衣钵正式被退役了。

前有古人,詹姆斯-西拉斯(13号球衣),ABA时期的明星球员,马刺队史首位获得球衣退役仪式的球员;

“冰人”乔治-格文(44号球衣),马刺队史第一代的领军人物,迈克尔-乔丹前最狠的超级得分手,四届得分王;

约翰尼-摩尔(00号球衣),1981-82年的助攻王,马刺队史上最会传球的人;

“海军上将”大卫-罗宾逊(50号球衣),邓肯的老大哥,马刺队史首位常规赛MVP;

埃利奥特(32号球衣),20世纪90年代马刺的主力前锋,更是马刺不屈精神的代表;

艾弗里-约翰逊(6号球衣),队史首冠主控,马刺队史最具威望的更衣室老大;

布鲁斯-鲍文(12号球衣),马刺八载,七次最佳防守阵容,马刺队史防守最好的人。

以及,蒂姆-邓肯,21号,马刺队史最伟大的球员。

他的21号球衣被悬挂在了AT&T球馆的上空,代表他的主人蒂姆-邓肯,永远没有表情的注视着马刺今后的兴衰荣辱。

一路向西,这竟是石佛最后的衣钵。

1997年,他的第三场常规赛,19分22篮板,他把“大虫”罗德曼打到六犯离场。

1998年,他的第一场季后赛,32分10篮板,他爆了太阳95年的榜眼麦克戴斯。

1999年,他的第一场总决赛,33分16篮板,对手是年轻的坎比和“大妈”拉里-约翰逊。——当时的尼克斯,顶级的防守强队,场均仅失83分,将对手命中率限制在41%以下,但邓肯总决赛场均27分14篮板,那时他只有23岁61天。

湖人三连冠时期,他和“鲨鱼”是互爆的存在,邓肯是最被低估的身体流、“鲨鱼”是最被低估的技术流。到底输在哪呢?马刺的外线缺少一位名叫科比-布莱恩特的得分后卫。

他的巅峰是2001-02赛季,场均25.5分12.7篮板3.7助攻2.5封盖,但马刺季后赛折戟。

他的2002-03赛季更美满,所有的数据统计都无限接近前一年,球员效率值仅少0.1,真实正负值仅少0.2,马刺以统治的方式夺得了队史第二冠。

2003年总决赛,邓肯场均24+17+5+5,以及场均5.3次封盖的总决赛纪录。加冕之战,21分20篮板10助攻8封盖,震古烁今。

2005年,NBA历史上最无聊的总决赛。马刺与活塞鏖战七场,他场均20.6分14.1篮板2.1封盖。

自2007年之后,马刺的战术轴心向帕克过渡,邓肯变了:他开始更多的活动在高位,默默无闻为队友挡拆、策应;球队打不开局面,他会跑去低位要位,一个一个把球凿进去;他时而悄无声息地跑去协防,时而站桩护筐。——从心所欲不逾矩,脏活累活一把抓,他得分多的时候,反而说明马刺处境艰难。

邓肯的状态:每一个球都进的毫不精彩,平淡无奇,但他就是进。

1999年,第一个总冠军;2014年,最后一个总冠军。横跨十五年,这是他的伟大。

邓肯的头发和胡子都白了,走路也一瘸一拐,每场比赛打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但如果把他的数据样本按每36分钟、48分钟计算,生涯暮年的邓肯可能比自己巅峰期时更恐怖。

新秀赛季,邓肯的进攻效率值是108,防守效率值是95;生涯最后的2015-16赛季,他的进攻效率值为107,防守效率值为96。——这十九年来,他的稳定性超越了时间。

从1976年到1996年,马刺征战NBA的前20年,常规赛胜率高达54.2%;拥有了邓肯之后,马刺这十九年来的胜率为71%。——在体育史上,没有任何语言能去描述这样的团队。

邓肯从未当选过年度最佳防守球员,但他有5个赛季的防守胜利贡献值都排名联盟榜首,有4个赛季的防守效率值排联盟第一。

他不是最好的得分手,也不是最好的防守者,但他的全面性和稳定性,却是自70年代以来,鲜有人能比肩的。

顺境靠帕克,逆境靠邓肯,绝境靠马努。

从71岁到113岁,“GDP”三人组,联手四夺总冠军,共赢下126场季后赛,575场常规赛,NBA历史上最强的三巨头。

三人携手十四年,经历过老鱼0.4秒的绝杀、麦迪35秒13分、诺维茨基拖入加时的2+1、被灰熊“黑八”过、被君子雷的三分掠夺希望过......

每一次经历失败,都能矢志不渝的卷土重来,强大的内心,是“GDP”三人组生生不息的根源。

老人驾着马车,从美属维尔京群岛,驶向阿根廷潘帕斯草原,再到法兰西,一不小心,就从71岁到了113岁。

子期死,伯牙谓世再无知音,乃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

圣安东尼奥是一个偏僻、毫无魅力的城市,他的整个职业生涯都在这里打球。

马刺是一支单调乏味的球队,他们喜欢看着石匠敲打石头,心里却从1数到100,发现石头纹丝不动,数到101时,石头碎了,他们都知道,这不是最后一锤所决定,而是前100次中的每一次。——他的整个职业生涯都在这支无聊的球队打球。

灰姑娘般的尼克斯、铁血防守的活塞、七秒进攻的太阳、孤独的德克和科比、勒布朗的小小骑士,这些原本联盟中最可爱、最独特、最时髦的球队,他们以个人或抱团的方式输给了这位NBA历史上最保守的球队核心,一个寡言少语、面无表情的呆子。

这个时代,每个球员都充满强烈的个性意识,每个球员都喜欢被评论称赞,他无懈可击的卓越和低调突然令人耳目一新。

这一晃儿,就是十九年,他的身上不曾劈下惊雷,眼里也不曾喷出怒火,两手习惯了紧握,一手乾坤,一手平凡。

一路向西,这竟是石佛最后的衣钵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宠辱不惊,心如止水,这是石佛的禅意,也是每个人应有的生活态度。

始知有邓肯,方知马刺之盛。这是邓肯最大的功。

(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