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11岁女足球员疑似遭14岁同学性侵,校方缺位推诿责任

直播吧7月12日讯 据《体坛周报》消息,来自重庆市某郊县的11岁女孩张某(化名),因为足球踢得不错,被重庆市主城区的某重点中学提前录取为一名中学生。张某和其他十位同乡被安排进入主城区的某小学读书。4月份,她疑似遭到14岁同校男同学的性侵,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失责。

体坛周报报道如下:

今年4月6日晚10时许,年仅11岁的张某,被提前录取她的那所重点中学的一位14岁初中男生王某(化名)带到了该中学教学楼的一间教室里,并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在进行过程中,两人被其他学生发现并告知了老师。

两天后,女孩的父亲得到校方通知赶到学校,校方称孩子在学校早恋,被学校开除要领回家。父亲仔细询问了孩子,发现另有隐情。“他们在此之前并不是很熟悉,一个读小学,一个读初中,我女儿练足球,那个男生练的是其他球,他们读书和训练都不在一起。但因为住在同一个宿舍楼里,此前也见过面,算是认识。那个男生王某是学校其他球队的队员,已经年满14周岁。案发前一周,这个男生才刚刚因为跟另一名足球队的初中女生谈恋爱被老师批评教育过,一周后便与我女儿发生这样的事情。”

张父选择报警,不过当天民警在学校大门口与校方交涉后就离开了学校。张父说:“派出所民警第一次出警之所以没有见到我们是因为学校阻拦,校方说,‘我们没有让警察进学校来,这样对学校影响不好,你们自己带孩子去派出所做调查吧!’”

重庆市公安局某分局在4月16日经过审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决定不予立案” 。而在派出所和相关部门出具了这个不予立案的通知书之后,学校就再也不和张父联系。“我收到通知已经是4月8号了,我去校知道实情后当时报了案,但早已过了取证的时机,所以现在派出所不立案,孩子一直在家,现在连读书都没给解决!”

《体坛周报》还采访了重庆青训教练李某(化名),李某来自于某体育机构,他们负责这些孩子们在小学阶段的训练。这支以十余名来自那个郊县女生为班底的女足球队,曾获得过2018年重庆市某年龄段的市冠军。

他介绍:“这名女队员原本在郊县读小学,是在5年级下期被这所重点中学以足球特长生名义招到主城区的,同期上来还有10位同一郊县女生。她们均被安排在主城区的某小学读书,但住宿在该重点中学的宿舍。”

李某表示该重点中学的管理不善,“这些女娃儿年纪很小,生活自理能力还很差,尽管来自于农村,但也不能很好地管理自己。最重要的是,学校只要运动队出成绩,却对孩子们的平时生活缺乏管理。这些小姑娘们小学毕业后会全部升入该重点中学,所以她们平时住在这所重点中学的学生宿舍。但这个学生宿舍是专门为大部分体育生设定的,更糟糕的是,这个宿舍实行男女生混住,且无专职教师管理,平时管理也是由临时招募的宿管在管。”

对于案件的刑事责任,专业律师郎小凤解析道,“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体坛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