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万达诉小球员索赔两千万,今日开庭双方同意调解

新京报:万达诉小球员索赔两千万,今日开庭双方同意调解

直播吧10月17日讯 此前北京万达足球俱乐部起诉18岁小球员(王振澳)擅自加盟国外俱乐部,索赔培训费+违约金2002万余元。《新京报》消息,今日此案再次开审理,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

原告(万达)视角:

万达俱乐部诉称,2012年8月4日,俱乐部与王振澳及其父亲签订了《北京万达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派遣球员赴西班牙培训协议书》,约定派遣王振澳作为俱乐部注册业余球员,前往马竞足球俱乐部接受培训。

该《协议书》同时约定,王振澳年满18岁成为职业球员时,其球员注册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归万达俱乐部所有,如需转会须经俱乐部同意。

2017年6月,俱乐部决定与王振澳签订职业合同,但多次联系王振澳父子回京签约均未得到答复,随后二人失联。

2018年1月,在未取得万达俱乐部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王振澳擅自加盟其他足球俱乐部(丹麦瓦埃勒),构成违约,并给其造成巨大损失。

万达索赔因履行协议支出的所有费用3027432元、机票费用44909元及培训费用39.9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982523元)及违约金1700万元(首次转会收益800万元以及历次转会收益、球员价值)。

被告(王振澳父子)视角:

被告答辩称,没有签订职业合同的原因是双方没有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也未另行协商,且不认可原告所述的违约条款及违约金内容的真实性。

此外,合同约定的时间是注册成为正式球员期间,但王振澳加入国外俱乐部时,被告与原告的合同已经到期,不再是原告所属的业余球员。

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原告实际损失,被告认为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过高。

被告代理人当庭表示,原告巨额索赔等于把违约风险全部强加给球员,如果支持原告的巨额索赔,就是支持了原告对球员利益不顾的行为,制约我国足球事业发展。

双方同意调解

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但鉴于没有调解方案,法院未在庭上调解。该案未当庭宣判。

目前王振澳在丹麦一家足球俱乐部做职业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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